合肥庐阳国有资本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对部属子公司合肥庐阳城市资源经营管理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经济责任审计项目
安庆市谷友油脂化工有限责任公司清产核资及法人代表、司理离任经济责任审计项目
服务要求:按照国家及当地有关规则法令要求、竞争性商量文件的约好、收购人的要求及收购合平等相关约好承当本项目。
服务时刻:自合同签定之日起,9月30日前完结一切审计内容并出具审计报告、经过收购人检验。
1、供货商对中标(成交)成果有贰言的,中标(成交)公告期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提出质疑,逾期不予受理。
2、关于收购文件中非通用条款部分方面及评标成果的质疑向收购人提出,收购人在七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关于收购文件通用条款部分以及收购程序方面的质疑向铜陵铭铎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提出,由署理安排作出回复。
3、质疑供货商对答复内容不满意的或受理单位未在规则时刻内作出答复的,可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铜陵市财政局提出投诉。省级预算单位的项目向安徽省财政厅政府收购处提出投诉。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收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收购法施行法令》、财政部《政府收购质疑和投诉方法》等法令和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景象奉告如下:
1、质疑人的称号、地址、邮编、联络人及联络电线、收购人称号、项目称号、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质疑人为法人或许其他安排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托付署理人(需有托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